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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文稿: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不能靠瓜分肢解国有资产
时间:2013年04月05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是人民群众十分关切的重大问题。有一种主张认为,可以通过瓜分、肢解国有企业来实现“分配公平”。这种主张实质上是扭曲分配制度的正确方向,不仅解决不了收入分配差距过大问题,而且势必进一步加剧两极分化,甚至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一、“国富民穷”是一个伪命题

  那些主张瓜分、肢解国有经济的人提出以“国富民穷”作为分配改革的前提,实际上是一个子虚乌有的伪命题。

  首先,我国还不能说已达到“国富”的水平。现在虽然中国经济总量居于世界第二位,但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公布数据,2011年中国人均GDP排名世界第89位,人均GDP只有5414美元。中国社会科学院在2010年对11个国家的综合国力进行了分析评估,评估的指标体系包括领土与自然资源、人口、经济、军事、科技五个直接构成要素,以及社会发展、可持续性、安全与国内政治、国际贡献四个影响要素,中国仅排名第七位。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综合国力课题组”发表的《综合国力评估系统(第一期工程)研究报告》分析,目前在美、日、中、俄、德、法、英7国中,中国的综合国力值居7国之尾,约占美国的1/4,法、英、德的1/2,俄罗斯的2/3。这些分析虽然是一家之言,但总体上与目前世界的现状是吻合的。

  其次,“民穷”这一笼统提法掩盖了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一方面,中国富豪人数与日俱增,另一方面,中国还有大量的人口处于贫困状态。中国科学院最新完成的《2012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提出,中国发展中的人口压力依然巨大,按2010年标准贫困人口仍有2688万,而按2011年提高后的贫困标准(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300元人民币/年),中国还有1.28亿的贫困人口。从总体上来看,我国整体生活水平确实还比较低,需要进一步提高,特别是要通过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促进分配公平。

  再次,不能把“国富”等同于“国有企业”“富”。国有经济不能等同于全部国有资产,包括显性资产和潜在资产。显性资产分存量资产和增量资产。存量资产中又分为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只占存量资产的1/3左右,而非经营性资产中包括财政资产、国防资产、公共设施的资产、行政和事业服务性资产及其他固定与非固定资产(如福利基金等)。增量资产除国有企业外还有财产收入、各类捐赠和国际援助等。潜在资产包括国土资源、科技研发的新资源、尚未开发的资源,如土地、矿山、河流、海洋、空气等。任何国家如不拥有这些国家资源,就无法生存和发展。在社会主义中国,国有企业为载体的国有经营性资产是公有制为主体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这部分资产的份额现在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二、初次分配不公的主要来源不是国有经济

  治病关键是找准病根。我国收入分配不公平的主要原因究竟是什么?科学的方法是把收入分配差距的深度(差距倍数)和差距的广度(涉及人数)综合起来,找出一个统一的指数,再作比较。我们提出一个衡量影响收入差距扩大的综合重度系数,包括三个内容:(1)把各因子收入分配差距的深度和影及人数的广度综合计算;(2)综合后进行比较,排出高低顺序;(3)按权重折算成百分比,按统一的指数在同一个框子内再排序,考察各个因子影响的程度,从而廓清造成分配收入差距扩大成因的整体结构。简言之,综合重度指数就是基于对影响收入差距扩大的诸因子综合深度和广度而得出权重进行排列的指数。

  以2004—2007年的数据计算,造成收入分配不公平的四个因子所占的权重分别是:行业差距为2.37%,城乡收入差距为32.94%,区域差距为18.15%,私营企业主与雇工(大部分是农民工)收入差距为46.50%(杨承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经济学解析》,《经济学动态》2008年第1期)。其中私营企业因素造成的不公平接近一半,权重最大。

  几年过去了,情况又怎样呢?2011年1月18日,全国工商联公布的《中国中小企业职工工资状况调查》显示,2009年全国城镇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为18199元,是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5.6%,比2008年下降了2.8个百分点。一线普通职工工资水平更低,大部分在最低工资标准附近波动。很多私企就以最低工资作为正常工资的标准。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中小企业职工工资的增速跟不上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速。200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了12%,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年均工资仅增长了6.6%。 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员工的年平均工资高低比为0.52∶0.6∶1。私企最低,国企最高,相差约1倍。

  一些学者通过生存工资和实际工资的比较,发现长期以来中国不少私有企业工人工资远低于生存工资水平,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在很大程度上由劳动者自身承担。因此,工资过低和劳动超时成为这些私有经济发展模式的双生儿,不仅导致私有企业赢利能力虚高,而且限制了整体经济内需的扩大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私有企业承担社会欠账后,其实际赢利能力将显著低于国有企业,部分私有企业将不得不在市场机制中遭到淘汰;同时,工人工资达到生存工资水平每年将会创造3%-5%的GDP增长。有的私企只用年轻的工人,用几年就换掉,根本没有社保之说。为何东部私企缺少工人?主要是工资福利水平低。

  与此同时,也决不可忽视腐败造成的分配不公平问题,它的危害相当严重。

  由此看来,国企的存在和运行不是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主因。而且,国企中职工收入平均比私企职工高50%以上,社会保障机制也比较健全。拿国企作为收入分配不公的靶子,会掩盖分配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

  三、在中国瓜分、肢解国有企业必将导致历史性灾难

  党的十八大报告重申:“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毫无疑问,国有企业必须深化改革,包括改革经营人员的收入。但改革是使之改好,而绝不是改掉。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中,国有企业起着主导作用,在多种经济成分发展中它是“老大”,就是共和国的“长子”,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主体,是不可或缺的。第一,没有全民所有制经济,我国就没有一种经济成分来实现整个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就没有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力量。第二,国家宏观调控失去微观基础和基本根基,我国就会失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强大物质实体。第三,国家损失了国有企业所拥有的实力雄厚的资源,就会失去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为民谋利的存量资产和。第四,国家不再有质量高、规模大,科技创新能力强、技术装备好、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的特大型企业,提高国民经济素质和质量也将成为一句空话。第五,国家失去按劳分配的基础,我国就更不可能谈社会公平与社会和谐了。第六,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经济是政治的立本之基。在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国有经济就没有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中国共产党不仅无法执政,而且还会变质。第七,没有国有大型企业,我国就无力参与国际竞争,更无法抵御跨国企业对我国重要行业的垄断,国家经济安全根本无法保证。第八,没有强大的国有企业,我国也就不可能有强大的国防,富国强军之路就会落空,甚至连国家主权也无法切实保证。

  根据刘国光先生的研究,2002、2003、2004年国有和集体经济工业产值和占当年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为24.27%、19.64%、15.00%。2009年工业总产值为548311.4亿元,其中国有经济为45648.02亿元、集体经济为9587.29亿元,分别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8.33%、1.75%,二者加起来占比仅为10.08%。如果再砍去30%—50%,那就与西方各国基本相似,两极分化将进一步加剧。如俄罗斯的私有化就产生了七大私人垄断集团,GDP降低50%。

  新自由主义者动辄拿西方作为“楷模”向中国人“示教”,实际上即使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史上,国有经济分布的领域也并不限于提供公共物品和自然垄断等“市场失灵”的领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曾经出现过多次国有化浪潮,建立了一大批国有企业,涉及了石油、煤炭、电力、钢铁、铁路、公路、港口、民航、电子、宇航、汽车、飞机、银行、保险和公共服务等多个部门。1979年,英国国有企业的营业额占英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1.5%,投资额占英国投资总额的20%。1982年,法国53%的公司资本控制在了政府手中。联邦德国、奥地利、意大利等国的国有化程度也大大提高。国有经济在许多重点经济部门取得了支配地位。在发展中国家,国有经济的分布则更为广泛,不仅分布于电力、煤气、自来水等自然垄断和公共物品行业中,而且广泛存在于商业、服务业、建筑业、制造业等一般性行业,一些国家的国有经济效益超过了非国有经济。(程恩富、鄢杰:《评“国有经济退出竞争领域论”》,《管理学刊》,2012年第3期)上世纪80年代私有化浪潮后,国有经济大幅减少,但失业率大幅增加,特别是社会福利负担越来越重,成为欧洲债务危机的原因之一。难道我国能重蹈西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覆辙吗?

  四、用瓜分国有资产弥补社保基金等于饮鸩止渴

  愈演愈烈的欧洲债务危机启示我们,国家全包“从摇篮到坟墓”的办法搞社会福利,表面上一时对群众有好处(为争取选票),长期下去是自掘坟墓,因为财政税收是来自百姓。羊毛出自羊身上,最终还是百姓负担,而中间最棘手的则是现任政府。由于负担过重,不得不一届推一届,到头来走投无路,反倒激起社会动荡。即使让国有企业增加税收,总量资产存量越来越少,最后把国有资产都用尽,也难以应对迅速加重的老年社会负担。这是一条死胡同,我们是断然不能重走的。

  对于我国来说,这样做会使问题更加突出。中国人口多,又迅速未富先老,社会开支愈来愈大,如果国有经济进一步私有化,国有资产的支付能力就会进一步降低。这就会形成社会福利支出年年增加,而支撑它的国有资产年年减少,两种趋势齐头并进,就会陷入恶性循环,最终有一天会出现社保来源无法保证的灾难。

  正确的办法应当是:一方面循序渐进积累;另一方面多渠道汇集,不要幻想一下子把所有问题都解决了,而应优先化解分配最不公平的问题,然后逐步深入配套。

  从我国实际出发,巨大的社会福利基金,国企可以多承担点,但要顾及它的承受能力和扩大再生产需要,决不能竭泽而渔。可考虑的路子是“七渠汇江”,即用七种渠道分多年汇集社保基金:(1)国家财政拿20%—25%(如增加遗产税、移民税、资源税等);(2)各类企业拿20%左右,也可采取缴纳社会保障税的办法;(3)劳动者个人拿20%左右(逐年积累);(4)社会基金投资增加20%左右;(5)慈善企业拿2%—5%左右;(6)其他社会捐赠、国际捐赠等占5%左右;(7)老人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多年分期推入(最终收归银行)交2%-5%左右。在社保之外,还有商业人寿保险作为补充。这样就可以积少成多,不会形成国家一时的重大负担。邓小平说过:欧洲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没有家庭不行,家庭是个好东西。都搞集体性质的福利会带来社会问题,比如养老问题,可以让家庭消化。欧洲搞福利社会,由国家、社会承担,现在走不通了。老人多了,人口老化,国家承担不起,社会承担不起,问题就会越来越大。我们还要维持家庭。全国有多少老人,都是靠一家一户养活的。中国文化从孔夫子起,就提倡赡养老人。因此,家庭也要对养老有所担当,不能完全推给社会。从根本的措施上考虑,应当严格厉行节约,从节约中大幅挖掘潜力。如果每年节省出1-2万亿元,拿出其中1/4,即5000亿元左右用于社会养老,每个老人人均5000元,便能解决大问题。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应当有长远打算,制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大计。

  面对我国不断加剧的人口老龄化趋势,还应当改革退休制度。区别情况,提高退休年龄。当然,这要与扩大就业很好地结合起来通盘考虑。

  党的十八大报告所凸显出的群众最为关心的就是收入分配问题,报告指出,为了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要“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报告提到“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这是十八大报告的突出亮点,两个“同步”体现出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所具备的特征。报告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将体现公平,体现“多劳多得”,把效率和收益结合起来,极大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报告中将对群众最为关心的“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做了明确规定:“增加低收入者收入”,农民,困难群众,企业退休职工,工薪阶层最低收入者,一向最为关注的企业退休职工将得到合理提资;“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过高收入将得到控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打击非法收入,使分配公平公正进行。 

  (本文章摘自2013年《红旗文稿》第六期 作者:杨承训、张新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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