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9日,中国传统元宵佳节,国家能源局、发改委和财政部组织了关于“2019年光伏发电建设管理”的座谈会,参加此次会谈的有行业协会学会、资本市场、证券机构以及媒体。而在此次征求意见座谈会之前,已经在2019年春节前后密集的召开了针对企业、专家等的多轮意见征求。作为行业组织,和四个兄弟协会一起并肩,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经历了从2018年年初至现在的所有场次的新政听证、意见收集、整理汇总、汇报建议,提出的很多建议都被决策部门采纳,也见证了中国光伏走向平价时代的改革和蜕变的整个进程。而这次会议,将是2019年新政即将出台前的加速冲刺,政府、行业、资本、媒体等各方面力量都在屏气凝神,紧锣密鼓,做好准备,为“稳中求进”的2019年,为改革利好的2019年,揭开大幕,现将相关会议精神和信息整理分享,与行业同仁们共勉。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光伏专委会”ID:cpvs82547232 作者:吕芳 王斯成)
此次会议主要针对2019年的光伏电价和建设规模进行讨论。从前的光伏市场管理的老办法是“定规模、分指标”,而从今年开始则采用在能源变革占比约束性条件下、调整“十三五”五年规划总目标的指导下、财政已收定支的盘子下,更多利用市场竞争配置和竞价的办法,由市场决定建设规模。这是一次重大改革,中国光伏,正在走向成熟、走向独立、走向强大。
2019年光伏政策“总体方案”可以归纳为四点:一、市场导向,政府管理市场化,不再如从前一样指定规模;二、竞争配置,补贴通过竞争配置和全国竞价确定项目业主和电价水平;三、分类施策,按照扶贫、户用、普通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国家专项示范以及跨省区通道工程五类项目分别管理;新老项目区分管理,如原有已定的特高压外送项目规模延续不变,,新项目则采用新办法竞价确定规模和业主;四、稳中求进,在2018年的市场规模基础上,稳中有所增长,保证产业和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2019年光伏政策通过“三个行动”总体推进,简而言之“稳、转、改”:一稳,稳市场稳预期;二转,转一味扩大规模到提质增效;三改,改机制改政策。
2019年光伏政策落实需兼顾“几个主体和约束条件”:一、兼顾国家财政补贴的盘子大小;二、由发改委价格司定出电价上限、招标电价上限,国家能源局制定竞争规则,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组织项目、企业自行制定补贴强度,通过全国竞价中的下降额度排序确定中标业主和中标电价(类似于集合竞价);三、由市场确定补贴和建设规模,这意味着平均补贴水平低,则建设规模大;四、由电网确定消纳上限,意味着申报和中标项目需由电网确认消纳。
2019年光伏市场需统筹三方面关系:一与电网消纳的关系,不能再产生新的弃光限电;二与能源转型目标的关系,要确保市场规模和产业稳健以及我国中长期新能源占比目标的实现;三与财政补贴实力的关系,不能再走一边发展一边欠债的老路。
在以上原则的指导下,有一些实施的具体和细节问题,正在加快步伐解决方案,而对于中国光伏的2019年命运而言,最大的利好则是消除政策的不确定性,广泛认可、形成共识,早日出台清晰的政策。非常欣慰的是,3月,我们将与春暖大地万物萌动的春讯一起迎来期待的政策。作为行业组织,在下一阶段的推进工作中,除了支持政策研究、收集行业反馈以外,还有更多的解析工作,帮助行业在改革进程中充分认识新形势,帮助产业不误导、不误解、不误判,共同成长。从几个部委的介绍分别整理如下:
首先,2月19日的新政(讨论稿)主要从6各方面简要介绍:
1、总体思路:2019年光伏市场分为有补贴市场和无补贴市场,无补贴的平价项目按照1月18日19号文件执行。有补贴市场则通过市场机制实施竞价,确定项目。而重要的改变是从今以后再无“建设规模指标管理”这一概念。
2、优化补贴管理:按照扶贫、户用、普通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国家专项示范以及跨省区通道工程五类项目实施分类管理。其中光伏扶贫项目按照原有政策实施;户用光伏切块,采用固定额度0.18元单独管理;其他的几类按照地方招标、竞争配置、国家排序的方法确定项目。
3、支持户用:除了单独管理固定额度补贴以外(光伏专委会曾在1月22日《对2019年光伏标杆电价的建议意见》提出固定补贴额度建议),新建户用备案,年度内建成并网之日起为补贴起始时间;对于531之后的遗留问题,已经建成并网但未被纳入补贴的,在新政发布之后可以向当地电网申报,经过联合审核后按照审核时间和新的补贴强度(退坡后的)进入补贴,这部分也将计入今年的户用切块管理总盘子。另外针对户用光伏质量和安全问题,能源局将加大标准建设和监管力度。
4、其他项目:全面实行市场配置,按照业主申报、地方组织、消纳保障、确定上限、招标竞价、排序优先等办法确定项目。在竞争配置规则中将注重技术、环境、安全、质量等因素进行充分竞争。项目招标将在价格上限(天花板)约束下,由地方组织项目申报和竞争性招标,将电价报价(现有版本厘为单位,建议以毫更精准)、确认接网、土地、建设期限等信息的综合名单报送国家能源局按照由高到低排序,直至用完规模限额,确定项目公式发布。
5、相关要点:保持与现行政策的有效衔接,比如禁止先建先得、西藏自行管理;在全国排序中,各省地区市场监测环境,(红色地区原则不安排新项目、橙色地区合理调整项目、绿色地区有序推进项目)这个综合评价指标非常重要,其中包含各地省区的非技术因素是否健康,比如土地、营商环境、消纳条件、项目进度等;明确建成期限,对于中标但逾期未建项目,有相应的惩罚措施,一方面每季度一分钱的退坡,另一方面逾期两个季度后视为放弃,同时作为当地市场环境监测指标,影响后续当地红橙绿评色。
6、新老项目的衔接问题:未明确业主按照招标新办法实行,对于自我产权自建的分布式、已经开展前期工作的工商业屋顶和地面电站,经过地方政府确认后可以不进行招标,也要参与补贴竞价。
其次,电价政策以及最新情况介绍:
1、经过多轮征求意见,2019年的光伏电价政策延续调整。最近正在准备的工作是通过相应机制研究产业平均成本、合理收益率,确定招标价格上限指导意见等。
2、首先是分布式对户用和工商业进行区分价格,户用2019年的固定电价不变,涉及几十万用户,又在需求侧,无论是自发自用还是全额上网,均采用一年一个价格0.18,有利于百姓民生清晰稳定的认识和判断;工商业分布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按照全电量补贴0.10,第三季度之后每季度退坡一分钱,全额上网项目由于不经济将越来越少,执行所在地上限标杆电价;扶贫项目按照0.65、0.75、0.85价格不变;集中地面电站三类地区0.40、0.45、0.55按照每季度退坡一分钱;
再次,对于一些具体和新问题的探讨以及进展如下:
1、关于2019年建设总规模和切块管理问题?
对于如何保障2019年市场规模稳中求进?如何切块?切块规模?切块流程?户用盘子多大?工商业要不要单独管理不参与招标竞价?在2019年大约30亿政府型基金财政的实力下如何以收定支,以金额定足用足规模?提出的扶贫、户用、工商业、领跑者、国家示范项目之外,采用招标消化的地面电站规模后,再继续回补分布式的动态规模管理办法?都正在进一步研究,行业协会学会也在进行支持研究,提供方案,尽快形成方向和思路的共识。
2、对于工商业分布式项目,是否要参与招标竞价?
对于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存在着数量多、容量小、各地电价差异大、复杂程度高、后续还会与隔墙售电衔接等特点,要不要如户用一样切块单独管理,不参与招标竞价?如果切块是多大等问题成为几次征求意见的讨论焦点,尚无共识,后续研究明确。
3、今年第一轮招标启动时间和后续电价退坡和建设周期问题?
根据目前的进展,最迟大约3月底新政出台,第一轮招标大约4-5月进行,那么按照季度退坡的执行也将相应推迟(二季度招标开始尚未开工就已经退坡不合理),根据建议今年的季度电价退坡将于第三季度开始,也就是说今年将会有两轮退坡。
根据最近的意见征集,提出“后半年集合竞标项目,留给业主的建设时间不多,今年年底前如不能按时完成,到2020年第一季度并网的,延期的第一季度仍按照一分钱退坡,多一个季度平缓过度,2020年第二季度才按照逾期惩罚措施执行”也得到了主管部门的初步认可,具体采纳见后续政策。
最后,根据会议记录整理,可能有疏漏,望请见谅,另外以上还是过程文件,尚未定稿明确发布,仅代表个人分享,供大家在政策形成过程中理解和参与,最后管理办法以正式发布政策文件为准,也欢迎大家继续与光伏专委会保持沟通,积极反馈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