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全公司持续开展形式多样、异彩纷呈的安全主题活动,坚决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但对于我们而言,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现阶段各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要求越来越严格、检查越来越频繁,受到安全行政处罚后带来的后果也越来越严重,我们每个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要以实际行动践行安全生产,当好第一责任人。
安全,多么美好的字眼,也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大到国家、小到班组天天要求、时时检查,然而现实生活中,却仍然不时发生触目惊心的安全事故,事故有其发生的客观原因,但更多的是人为原因造成,风险得不到管控、放任安全隐患的存在、肆意违章作业,使得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血的教训触目惊心。随着新的发展阶段、新的发展理念、新的发展格局,2021年9月1日起国家施行新的《安全生产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作为其基本原则,其中很重要的一项修订内容就是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责任。因此,不论从自身安全出发,还是法律要求,将安全牢记心中,确保安全生产都是我们应该贯彻履行的神圣职责,这也体现了我们要以实际行动践行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在企业中每个人的工作性质和岗位不同,面临的岗位风险点也必然不同,确保安全生产就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敢于真抓实干。以实际行动践行安全生产重在落实,首先要遵章守纪,将遵章守纪四个字融入我们的血液中,映入我们脑海中,体现在我们工作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当前,公司的涉及到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已经建立和完善,做到了安全生产有章可循,有章可守,这就进一步要求我们要做到有章必依,违章必究。大家只有遵守规章制度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出现危及他人和自己安全事情出现的概率。其次要有安全意识,从“要我安全”的思想中转变为“我要安全”,在工作中不能重生产而制造和忽视一些不安全的因素,我们在生产制造、施工作业时要认真履行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这些是保护我们自己的而不是做给上级看的。我们要知道,上级领导要求我们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既在关心我们员工也履行了他们的安全生产责任,对于我们也要也必须要履行我们的安全职责,真正树立起“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安全理念。最后,我们要不断学习,提高安全技能,做到“我会安全”。我们不但要有“我要安全”的意识,还要学会我会安全,将学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应用到我们的实际工作中,面临日常工作和各种突发情况,做的我能安全,这也是落实安全工作和履行安全职责的最终目的。近年以来,公司开展了反习惯性违章活动、编写了安全学习材料、下发了安全警示视频、健全了安全生产制度,我们要认真学习,掌握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在工作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只要全体员工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安全文化,在工作中时时刻刻要把安全放在首位,我们的人身安全就有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也就有保证。
今年,上至集团下至我们公司同样深入开展、精心组织了一系列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给我们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上了深刻而生动的一课,即给我们在生产过程中敲响了警钟,也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们将要戒急勿躁、严格要求、谨慎用心对待生活和工作,不能为了赶生产忘记安全,不能因为熟人关系,而给管理考核制度打折扣,不能因为工作习惯,而疏忽大意、思想上放松麻痹大意。
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只有牢固树立起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担责于心、履责于行,杜绝一切违章乱纪,才能保障我们最宝贵的生命,这是我们自己神圣的责任也是我们对社会、对公司的责任,只有这样,我们的生命才能健康长久,企业才能健康发展。让我们一起担起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责任,用实际行动筑起安全长城,守护健康、呵护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