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备案制办法中对备案的方式、内容、时限等作出明确规定,防止以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
采取必要的手段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制止和限制,切实防止“一放就乱”
问:长期以来,重复建设、产能过剩和无序竞争的问题一直较为突出,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后,会不会更不利于这些问题的解决?
答:取消和下放这些审批事项,决不意味着政府对这些领域放任不管了。政府事前审批的“手”放松之后,解决重复建设、产能过剩和无序竞争问题,关键是要把事中事后监管的“手”硬起来。政府将采取更为有效的跟进和配套措施,积极创新管理方式,严格进行监管。特别是对一些明显违规项目,要采取断然措施,该叫停的坚决叫停,切实维护全国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和法制统一。
这些投资审批项目取消后,各相关部门将建立联动机制,综合施策,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财税政策、总量控制等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加强对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方面的管理,采取必要的手段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制止和限制,切实防止“一放就乱”。对取消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项目,将制定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加强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的监管,查处违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对取消的资质资格许可项目,将依法制定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推动提升相关行业组织的自律管理能力,加强合法合规监督。对下放地方政府的审批项目,将相应加强指导和监督,推动地方政府规范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率。
当然,除了采取上述措施外,还要从更深层次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比如财税体制、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和政绩考核体系等方面的改革和完善。
问:这次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评比达标表彰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是激励先进、鼓舞士气、加强管理、推动工作的有效手段。但过多过滥,就会干扰正常工作秩序,加重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按照《方案》要求和分工任务,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原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梳理现有评比达标表彰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研究提出10项拟取消的活动,经专家组评估后,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些活动取消后,将推动相关部门加快职能转变,集中精力抓大事管宏观,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减轻基层负担。
问:在取消评比达标表彰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后,对加强相关领域工作有什么考虑?
答:这次取消的10项活动,有6项予以彻底取消;其余4项,有的转由协会学会开展,有的转由企业自行组织,有的进行了职能整合。取消评比达标表彰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后,也有人担心会弱化对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失去推动工作和检验工作是否落实的抓手,造成政府管理职能的缺位和不到位。为解决这一担心,做好相关领域工作,相关部门将创新管理观念,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工作不受影响。同时,依法加强对评比达标表彰和相关检查活动的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指导和监管。
问:下一步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减少行政审批等事项还有哪些举措?
答:转变政府职能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国务院办公厅已经明确了实施《方案》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今后几年,各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是转变政府职能极为重要的方面,这一批取消和下放133项行政审批等事项是一个开始,下一步,要坚定不移继续推进。
中国政府网15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在决定取消和下放的117项行政审批项目中,能源类项目数量居首,主要河流建设以外的水电站、风电站、分布式燃气发电项目以及部分煤矿、电网、油气管输等项目,都将交由地方政府投资部门核准。
业内人士认为,水电、风电等项目审批管制的放开,对相关产业发展是重大利好,可以充分发挥企业投资自主权,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但应同步建立约束机制及推进配套改革。
中国政府网消息,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计117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1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0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0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项;取消或下放管理层级的机关内部事项和涉密事项13项(按规定另行通知)。另有16项拟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是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减少投资审批是这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一个重点,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发改委负责人表示。
具体来看,此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主要集中在能源、交通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其中,发改委下放在非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水电站、风电站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审批权限,被认为是行业重大利好。“审批程序简化后,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各地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和建设风电站,搞一些分散的布局和零散的利用,这恰恰符合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应用方向,也能调动社会各方参与利用的积极性。”中国风能协会副会长马学禄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与此同时,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项目,列入国家规划的非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项目的核准权限,也由发改委下放至地方,这将有利于风电项目与电网项目之间的衔接,可以部分解决风电并网问题。
此外,分布式燃气发电项目、燃煤背压热电项目、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低于120万吨煤矿项目以及非跨境跨省(区、市)油气输送管网项目,也在下放行政审批名单内。而年产100万吨及以上新油田开发项目、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上新气田开发项目、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电力市场份额以及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对外合作合同等的核准审批则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