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务工作以前我在想,为什么那么多的纠纷总不愿意选择诉讼。经过这些年经历的案件,我才深刻体会了人家常常说的一句话:诉讼本身只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而且也确实是一种很有力的方式。但它并不是唯一的方式,也不一定就是最合适的方式。
诉讼解决问题能够针对的人和事,本身也存在着局限性。对于大多数事情来说,公权力的介入肯定是能够更快更好的处理。只是如果把诉讼当成唯一的救济途径,这不可取,也不那么现实。
做事不要忘记目的在哪里,凡事都要考虑成本和效率问题,解决纠纷也不例外,从这个角度讲,很多时候诉讼或仲裁非但不是唯一的解决方案,甚至不应是首选的解决方式。
除非一定要让对方感受到痛,或者另有其他目的,否则出现纠纷时还是要考虑如何“快好省”地解决,顺利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即便可能会有点折扣。因为纠纷对大多数人或企业来说都是一种折磨,解决过程则要耗费不可预测的时间、精力、金钱、机会等成本,这些都是令人厌恶并应极力避免的。
那么,应如何确定解决方案?首先,明确你的目的。你到底是争取经济利益或赔偿?还是要“恶心”对方或“争口气”?如果是前者要时时提醒自己真正的目的是什么,否则极易被自己或他人的话语、行为、情绪所挟裹并偏离方向。而明确目的后,人就会知道何时进何时退,何可为何不可为。
其次,抓住对方七寸。打蛇打七寸,把纠纷移转到对方最在乎的点去解决往往会事半功倍,也关乎到解决方案的选择和确定。例如某家公司严重欠款且今后不再有合作的可能,恰好你又得知对方在引进一项投资或洽谈某个重大项目,那么你觉得是起诉还是(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善意提醒一下这家公司的潜在合作伙伴更有利于欠款的快速收回?很多公司都注重对自己官方微博的建设,到该公司的微博下温和地留言提醒,类似于发生纠纷找单位领导解决等传统,除了技术细节需要完善外,对部分纠纷可能还是非常有用的。
再次,着眼效率成本。在更为广阔或宏远的视角下,所有的纠纷无非都是过眼云烟,并不值得被无限牵绊,而快速、经济的纠纷解决方式则有利于继续前行或抓住更多的机会。
最后,坚守法律红线。不论以哪种方式解决纠纷,都要记住不能逾越法律红线。多一种选择可能就多一次机会。